一些单位、业主自身不认真履行消防水炮职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等原因所致外,也与消防监督工作不力有一定的联系。笔者认为当前对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消防监督人员人少质弱,责任意识不强。一是不少基层消防监督机构消防监督人员缺少,一些工作处于应付,使得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不能按要求开展;二是少数消防监督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有的连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情况都掌握不清;三是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对公共娱乐场所主要防火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之较少,不能在工作中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不能正确提出整改意见;四是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工作能力较差,不知如何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五是有的消防监督人员工作中掺杂私心,大空间水炮贪图小利,对发现的问题熟视无睹。
(二)建筑消防审核工作不力,消防安全检查程序不到位。一是在少数地方,建审工作由于没有引起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加之缺少相关部门配合,出现了较大漏洞,使得建设单位很少主动申报,而等到消防部门发现时,隐患已经形成;二是有的消防监督机构在建筑消防审核和验收中把关不严,对设计和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指出,导致隐患形成;三是有的受经济利益驱动,对建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坚持原则,收钱了事,有的个人甚至得了好处就滥办事;四是有的对新建的公共娱乐场所只要求审核验收通过就可开业,而不按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检查程序,使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也形成了先天性的隐患。
(三)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大空间智能灭火针对性不强。一是由于实行分级管理,不少公共娱乐场所被纳入派出所管理范围,而许多地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起步较晚,且存在人员不足、消防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导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难以到位,甚至出现失控漏管情况;二是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多在夜间营业,而消防监督检查又多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导致不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解决;三是有的消防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不细致深入,特别在检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方面习惯看表面东西,存在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有的消防监督检查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往往注重对看得见的隐患加大督改力度,而对责任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灭火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
(四)服务指导意识不强,消防培训手段滞后。一是少数消防人员存在特权思想,只讲监督,不讲服务,只知道指出问题,不知道协助解决问题,致使一些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缺少规范,停滞不前;二是少数消防监督机构不重视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认为这是单位内部该做的事情,而不进行必要的组织和指导;三是消防培训手段滞后,不少地方对消防培训工作缺乏研究,系统性、规范性不强,有的出于收费的目的或做表面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培训,大空间水炮存在培训效果较差、培训面较窄等问题。
(五)督促整改隐患不力,消防执法不严。从一些公共娱乐场所恶性火灾事故的调查表明,这些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早已掌握,有的还多次下发了法律文书,然而隐患依旧,最终养患成灾。不依法监督,不依法行政,该采取的措施没有采取,该实施的行政处罚没有实施,该责令停产停业的没有停,相应却是有的以罚代处、以罚代停,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可以说,消防执法不严是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为了改善和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一)必须强化消防监督队伍的素质教育。首先要结合当前消防部队中正在开展的“每周一星”、和《常州市公安机关服务“有效投入”八项措施》的学习活动,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素质教育,摆正消防监督工作的位置,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利益驱动等问题。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是提高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最有效途径,这项工作应该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此外,应建立必要的监督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同时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定期考核,将考核情况与晋职、晋衔、晋级挂钩,增强消防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二)必须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程序到位。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具备开业条件,必须以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为准,而消防安全检查中除检查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是否合格外,更重要的是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是否落实,其中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消防水炮责任的落实、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实施等等。把好这个关口也是堵塞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措施。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对每个公共娱乐场所都必须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检查档案。
(三)必须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应定期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通过督促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责任来推动和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二是应经常组织对辖区街巷进行巡查,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都是在已有建筑物内进行装修而成的,由于一些业主不懂相关消防法律、法规,主动报审的较少,因此,应通过经常性的巡查及时发现违章装修行为,将违章装修可能形成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应严格室内装修队伍的管理。
(四)必须突出加强大空间水炮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一是应采取严格合理方式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实行全员消防培训,使他们能掌握消防基本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二是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特点协助制定科学的灭火和疏散预案,并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每半年按制定的灭火和疏散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因此,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和疏散门关闭、上锁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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